說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對於太激動的情緒、太喜歡的心情,或者是太失落的眼淚,總是很難不隱晦一點地對別人說。我想這是一種下意識的防衛,我怕太放肆的表達會招來一些冷眼,太直接的承認會惹來一些訕笑,所以學會了盡可能地收斂起這些肢體語言,保護自己避開那些管它是有意還是無意的攻擊。
那天深夜散場後,在台中的大街上,我沿著人行道一路邊奔跑邊喊叫,消不住心裡那一股欣喜欲狂,我只記得我拼命想要飛起來,彈得高高的,又重重踏在柏油路上好釋出過多的激動,小腿肌好痛,紅血球直衝腦門,恍惚中好像有一些陌生的眼睛略帶不解地在看我,我也顧不得地繼續跳。事後我想不起來周圍有多少人了,記憶裡視野的周圍也模糊了,只記得他們在我旁邊,沒特別多說我什麼。我攤在草地上,他們就等我;我耍賴,他們就牽起我的手,走完一條又一條的街。
我一度半死不活的心,在開始躁動了那一整週之後,在那天晚上完全醒過來了。其實,不只是因為我們像大學生一樣一起去唱歌唱到了清晨四點半,不只是因為我像被雷打到一樣開心,更重要的是他們給我的那個自在,很多時候自然而然的隱藏偽裝是因為害怕,因為太真的時候連自己都能感受到一種脆弱,而這樣的自在是非常赤裸的,需要非常多的信任。
隔天下午他們送我回高鐵站搭車。下車前,我問他們:「你們知道我很喜歡你們吧?」雖然他們的反應讓我覺得好好笑,但是我曉得他們知道。我站在月台邊,陽光西曬得刺眼,映著來來往往的人影,我是心裡滿滿捨不得,覺得這樣的情緒熟悉又陌生,但又好真切地活著。原來我過去一直在掙脫,尤其因為這一年來的環境,我厭惡社交上的糾纏,所以大部分的時間我都是獨來獨往,我期許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能夠獨立些、自由些,能夠瀟瀟灑灑,能夠自得其樂,盡量免去一些拉扯和依賴,我竟然以為那樣才是接近最理想的狀態。但是其實我矯枉過正了,原來呀,有情感上的需求和牽掛是一種那麼迷人的必要。
我在燦爛的光裡向北滑行,心裡浮現了狐狸和小王子馴養的故事,因為加深了這樣的連結,在離別時傷感哭泣是必然的,但也是榮幸的。我深深感謝能夠這樣捨不得、能夠雀躍得滿街跑、能夠傷心、能夠掛念、能夠說些噁心吧啦的話,就算像個小孩子又如何,我一點也不在意了,情緒本該適當又自然的流動,想笑就能笑得出來,想哭就能哭得出來,這樣的簡單才是最幸福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