夢裡的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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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得又急又快。禮拜六是我在書店最後一天,下次進來時,我又恢復成客人了,我又回到了最初的模樣,但又不一樣。雖然開始時我就知道,我們總有一天要結束。我花了好長的時間慢熟我們之間,而我好像才剛開始喜歡你們。曾經是一個夢呵,卻不夠深刻到可以帶走,只能在三十年後憶起時,說,啊,那個曾經的夢,還留在夢裡,而夢裡那個光,好漂亮。

我嚐到了一些當初我根本不屑一顧的甜頭。那些只有在不狼狽時才有的理想,我也變得俗氣了。庸俗就庸俗吧,反正我已經可以略見不遠之處,對我來說很足夠了。人性有點犯賤,看得到太多時欲求不滿兼嫌無聊無趣,什麼都看不見時,又急著把所有看似出口的通道都打開了窗,殊不知外頭還是夜,把自己搞得一身黑。

謝謝你在黑中給我的光芒。「你的心蔚藍得溫暖得透出了光芒……」對了阿臻,我怎麼這個週末找不到你,速速前!快點出現。

親愛的偏執狂

將近午夜返家,我想起今天還沒有收信。玄關的燈早壞了,我打開信箱時透過遠處停車場的光線依稀看到一張明信片,我卻用了不到一秒的時間認出上面的字跡是誰。我們即使delay也從不間斷的一往一返啊。我想書寫本身就是一種手工業吧。一筆一劃中,即使費時,銘刻的卻不只心意,還有被你鎖住的時光。在哪一刻你在忙碌中竟念起我,在我自己早已不記得在哪裡漂盪的一段時光。

古老的手工業中就在這時代中褪了色,那我們是褪了色仍巍巍堅持的紅吧。

這些日子,比任性還要糟糕一點,但也不是放肆那種猖狂。我懶得去追,只想賴著,只想爛著。我看著前頭的人急起直追,想拉著我一起,但我跟不上。那麼他們走吧。我們比我以為的要容易失散,在腳步不齊的路口,你並未回頭多看我一眼。你總是要我償還什麼,所以我不敢再接受你給的東西。我總以為你的好意很清心單純,但我發現你的每一項付出都是我負擔不起的濃烈。

於是我已經不再講多餘的話,因為你給我的想法很傷。說我的肚量小也罷,但我就是容不下你灼燙的言語。你看不起我也無所謂了,那是我建構起來的烏托邦,是不許你過問的理想國。

我一直以為不管再怎麼樣時光會拉著我的手逼著我走。但我發現在無法好好計算日子的情況下,也許它也鬆了手…